宗人府可不是明清王爺的官府,而是古代的官署,宗人府是是管理皇室宗族的譜牒、爵祿、賞罰、祭祀等項事務的機構。
明清兩代的皇室宗親觸犯國法,刑部衙門一般無權過問,有宗人府按皇室家法處置。宗人府一度成為連皇帝也要禮敬三分的超然機構。它既管人丁戶籍,也管祭祀禮儀,還包攬教育后勤,儼然一個獨立的小政府。然而,它的服務對象是特定的,那就是皇室家族。
宗人府的官職、品級和職責:
最高長官稱宗人府令(正一品),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領,屬官有宗人府丞(正三品)、宗人府理事(正五品)、宗人府副理事(從五品)、宗人府經歷(正六品)等。
宗人府宗令,一人,宗室王公擔任,掌皇族屬籍,修輯玉牒,奠昭穆,序爵祿,麗派別,申教誡,議賞罰,承陵廟祀事。
宗人府左右宗正,各一人,宗室王公擔任,輔佐宗令。
宗人府左右宗人,各一人,宗室王公擔任,輔佐宗令。
宗人府府丞,漢一人,正三品,掌校漢文冊籍。
宗人府滿堂主事,二名,正六品,掌清文奏稿
宗人府漢堂主事,二名,正六品,掌漢文典籍
宗人府經歷司經歷,正六品,掌出納文移,宗室擔任
宗人府左右二司理事官,正五品,左右二司分掌左、右翼宗室、覺羅譜牒,序錄子女嫡庶、生卒、婚嫁,官爵、名謚;并核承襲次序,秩俸等差,及養給優恤諸事,宗室為之
宗人府左右二司副理事官,從五品,輔佐理事官,宗室為之
宗人府左右二司主事,俱各二人,宗室為之
宗人府左右二司委署主事,俱各二人,宗室為之
宗人府左右二司筆帖式,各二十四人,宗室為之,掌繙譯文書
宗人府左右二司效力筆帖式,各二十四人,宗室為之
明初設大宗正院,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稱宗人府,其長官為宗人令,此職為親王擔任。但后來,以元勛外戚大臣兼領宗人府的事情,不專門設官,宗人府又歸于禮部管理,而它所管轄的事都移交給禮部,即其后事權歸于禮部。
清代宗人府沿襲明制,設于順治九年(1652)。長官改稱宗令,由親王或郡王內選充。宗令以下設左右宗正、左右宗人、府丞、堂主事等官職。宗人府所屬有經歷司、左司、右司、銀庫、黃檔房、空房、左右翼宗學、八旗覺羅學等部門,分別職掌收發文件、管理宗室內部諸事、登記黃冊、紅冊、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。據《光緒會典》規定,本府及所屬各單位共有職官219人。此外,每屆修玉牒之年,另成立玉牒館,設正副總裁、總校官、提調官等職。清代宗人府位居內閣、六部之上,以抬高皇族成員的身分。到清末,宗室人員增多,疏通推廣宗室升途成為宗人府的一大難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