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篷現在人已經不用了,消失在歷史的舞臺了,而中國古人都披戴斗篷的習慣,尤其是春秋時節,斗篷成為披在肩上的寬大無袖的御寒外衣。
斗篷又名“蓮蓬衣”、“一口鐘”、“一裹圓”。用以防風御寒。短者曾稱帔,長者又稱斗篷。斗篷,據傳是從蓑衣演變而來,最初用棕麻編成,以御雨雪,名謂“斗袯”。到明清時,才多用絲織物制作,并不限于雨雪天使用,當時叫做大衣,是一種御寒的服飾,有長式和短式,有高領和低領。凡冬天外出,不論男女官庶,都喜披裹斗篷,但有個規矩,不能穿著這種服飾行禮,不然被視為不敬。清代中葉以后,婦女穿著斗篷很普遍,制作日益精巧,一般都用鮮艷的綢緞制作,上繡花紋,講究的在里面襯以皮毛。
斗篷的樣式
斗篷立領,對襟,衣身長及踝。領部打襕收小,穿時以領部短帶系結,領部以下散開無紐扣,故上部小下部大,形狀如鐘,故又名『一口鐘』,為御風寒而加披的外衣,多用于角色行路和夜行之時披用。配有風帽,為單件,與斗蓬衣身不相連。男女皆用,有花、素兩類。男角色有黃、紅、黑等色,上繡蟒紋或飛禽云朵。女角色顏色較多,上繡鳳采牡丹或花鳥,明黃色者為帝王后妃專用。另有白色地繡竹葉的,為觀音專用。
古代人披的斗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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